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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當代策展的亞洲語境及其超越」論壇側記:策展職能為何?

What is the Curatorial Function?
專題 當代策展的新挑戰-圖片
鄭大衛演講側拍 ©臺北市立美術館

鄭大衛(David Teh)以「策展的職能為何?」(What is the Curatorial Function?)為題,企圖「拆解」策展人的普遍性。首先DT以非傳統藝術史的角度,討論策展人與藝術史的拉鋸關係。隨著策展人取得了主導地位,他進一步思考「獨立」策展人與國家之間的關係,並以傅柯的「作者」概念作為錨點,企圖描繪出一個不同於當今認識的策展機制,來思索策展人的作者性。最後,透過他的新加坡經驗,提出策展國家(curatorial state)的概念,作為另一種批判性觀點。

講者|鄭大衛 David Teh
時間|2019.10.12

鄭大衛(David Teh)以「策展的職能為何?」[1](What is the Curatorial Function?)為題,企圖「拆解」(undermine)策展人的普遍性。首先DT以非傳統藝術史的角度,討論策展人與藝術史的拉鋸關係。隨著策展人取得了主導地位,他進一步思考「獨立」策展人與國家之間的關係,並以傅柯的「作者」概念作為錨點,企圖描繪出一個不同於當今認識的策展機制,來思索策展人的作者性。最後,透過他的新加坡經驗,提出策展國家(curatorial state)的概念,作為另一種批判性觀點。

演講一開始,DT便聲明他要在今天的演講中,「拆解」對於策展人的某些預設,為此,他也開誠布公地講出自己演講中的某些假設:首先,當他談到「策展人」時,指的是在上個世紀下半葉開始浮現的、所謂的「獨立」策展人,他們已經在藝術系統中舉足輕重,不同於之前的那些同行們。再者,從歷史上看來,比起現代藝術,這些策展人似乎更與「當代」藝術有著特殊的連結。DT特別指出,他所謂的「當代」藝術,並非單純編年史式的理解,而是透過「當代性」(contemporaneity)、透過策展人們的(意識形態地)價值判斷所取得資格的。最後,是一個地理上的預設:當他在今天的演講中提到「亞洲」當代藝術時,他主要是指東南亞,因此某些描述對於我們這些東亞的聽眾們可能是不熟悉的。但他認為,這種不熟悉正好挑釁了今日所謂的「亞洲」想像。而說到「當代性」時,他對於這個概念的理解源自於所謂的「自由世界」,而非社會主義國家。自然,後者現在也透過跨國交換分享了當代性,且不應假設在1989年之前他們就缺乏相對應的概念,但正是來自於後殖民—資本主義美利堅治世(pax Americana)下的那些策展人,設定了諸如「全球」、以及「亞洲」、「東南亞」這些名詞,框架了我們今天的研究、展覽以及市場。

在簡要地提出他自己的三個預設後,DT以「策展人與藝術史」為題,開啟第一個討論。他指出,近期在為藝術史注入新活水的努力中,有些人認為「獨立策展人」是一個可能的方向:這些時常跨國移動的策展人,長期以來都是藝術史的核心使用者,同時也身為藝術史的作者。但DT認為,隨著獨立策展人的角色轉移(從原本的保存者變成展覽者、從物件的藏家變成藝術家的顧問),他們與藝術史這門學科漸行漸遠。隨著他們的聲望增長,這些當代性的作者越來越不關注過去、物件與美術館藏品,而策展人的「獨立性」(independence)替他們贏得了前所未有的注目。為了釐清、脈絡化角色轉移的過程,DT試著歷史化獨立策展人的角色。他指出,透過合輯、訪談、回憶錄等出版品,這些游牧的、巡迴演出的獨立策展人,在90年代就已經比當時的重要藝術家還要有影響力。除此之外,DT認為還有幾點值得注意:第一,由16世紀的瓦薩里(Giorgio Vasari)所開創的傳記體邏輯,在今天將策展人轉化為新的藝術史主角。第二,透過訪談的流行,策展人儼然成為他們當代人的腹語師或代言人。雖然他們的權威更多地來自於演講而非寫作,透過一種「立即性」(immediacy)而非學術地、或批判地反思,卻依然是作者式的(authorial)。第三,這些寫作,與藝術家的去特權(de-privileging)、及其他專業(建築、設計、geek及企業家等)被重新定位為文化創新中「創意」人員的現象重合。第四,這些出版活動,與全球藝術迴路的快速擴張(尤其是雙年展)、以及全球新自由主義的平滑流通不謀而合。由此,我們可以認識到獨立策展人的「獨立」,與其說是從美術館中解放出來,不如說是對於新自由主義的依賴。

隨著教育市場中視覺文化研究、策展與展覽學程等學科的興起,策展人遠離了傳統藝術史,這個不將策展人視為平等研究者的學科。當策展人無後顧之憂的取用藝術史的資源時,藝術史家對於策展人的引用看似跟得上時代,卻無法獲得學術上的聲譽。據此,DT提出了他的第一個論點:藝術史與策展思潮的不對稱。當藝術史家企圖無視策展人時,策展人們卻帶來了新的挑戰:在使藝術作品有價值的競爭中,後者逐漸占了上風。因此,當今日的藝術史處於弱勢時,策展人獲得了更大的力量。

註解

  1. ^ 為使語意通順,內文視語境將function譯為功能或運作。
鄭大衛演講側拍 ©臺北市立美術館-圖片
鄭大衛演講側拍 ©臺北市立美術館

延續著藝術史的策展人轉向,DT以「策展人與國家」為題,開啟另一個面向的討論。他在2009年時從泰國移居到新加坡,身份也從「獨立策展人」,轉換成更近似於藝術史家的工作。通過移動,他觀察到了一些事情:在泰國,與國家學術系統保持距離並不困難,因為即便這個系統宣稱他們生產了當代藝術,卻對策展毫無興趣。但在新加坡就完全不同了,國家藉由許多新興機構將策展人們「登記在案」,只有有錢人可以當自由從業者,且實務上,像他一樣的外國人若是想自由從業(freelancing)則是違法的。因此,在新加坡,「獨立」意味著一個學術職位、或是開藝廊。儘管東南亞在本世紀初一度被認為是策展的前沿地帶,但隨著非營利與商業的界線在世界各地都越來越模糊,東南亞的策展人為了維持溫飽所從事的工作,大概與其他地方相差無幾。但DT指出,情況在東南亞與在西方,仍有一個重要的差異,那就是策展人與權力的交互作用。當策展專業開始在70到80年代的非共產及後殖民國家中出現、以及在90年代,基於特殊歷史構成了所謂的「東南亞當代藝術」,都可以看到策展人與權力的交互作用。更具體地說,策展人呈現了新興中產階級與他們國家間的張力。但DT表示,隨著他越來越常被邀請至西方談論東南亞藝術,他更清楚地認知到國家就像是「房間裡的大象」,沒有人想要去討論,除了像他這種非西方的「在地線人」(native informants)。

不同於東南亞的情況,策展人獨立於國家的預設,在富足的歐洲社會福利國家是成立的。這可能要歸功於戰後計畫性的區域主義,提供了當代藝術最大的共同市場,而因為如此,策展得以與國家官僚的利益分開:國家美術館(museum)不再壟斷選擇與展覽的權力,策展人將那些不以蒐集館藏為基礎的、更靈活的美術館(Kunsthalle)作為墊腳石,逐漸成為當代藝術流通中不可或缺的一環。與此同時,儘管在亞洲的不同國家中,對策展人專業、權威與信任的討論框架都不盡相同,但有一點卻是在這個區域中不變的常數:策展人與國家的矛盾關係。DT認為,這些「獨立」策展人是國際的,卻不是後國族的(post-national)。他指出,作為這個區域的獨立策展人先驅,為了維持正在發展中的國家形式,他們解消了當代藝術中的基進性(DT補充,這個區域在70年代時,尚未有國家存在超過30年)。這是歐美與這個區域的策展人的一個關鍵差異。而另一個差異,則是流動性(mobility):不同於他們全球同儕的遊牧主義(nomadism),儘管東南亞策展人能夠熟練地使用那些異國語彙,卻僅被認為是地區性的專家。儘管全球流通蓬勃發展,卻只有非常少數的東南亞策展人進入到全球的軌道。同時,他們也較不具權威性,只被視作當地的資訊收集者,以協助簡化全球供應鏈。換句話說,亞洲策展人所宣稱的當代性,並不是西方在尋求的。

那麼,亞洲特殊的策展歷史為何?DT分享了他在新加坡國立大學博物館「策展實驗室」擔任導師時的觀察。他表示,當時他的學生們有一個探索新加坡策展史的計畫,但經過幾個月的苦思與對近半世紀藝術史的梳理,他們卻幾乎是一無所獲。而時至2012年,新加坡在威尼斯雙年展已有過六次國家館、主辦了三次新加坡雙年展、有著嶄新的美術館,以及蒐羅了15年的本地收藏。新加坡看似漸漸地在全球的當代藝術版圖中站穩腳步。但這正是DT想探問的:如果沒有策展,新加坡真的能擠進當代藝術的全球版圖嗎?如果不是透過策展人,那麼是透過誰、或是什麼能動性,能夠引起對當代性的實踐性與論述性理解?DT認為,在新加坡,策展的功能(function)其實是透過策展國家所承擔的。

而在進一步探究策展國家的概念之前,DT先解釋了他對「功能」這個詞彙的偏好。這個詞彙在數學上的涵義,提示了通過不同變量(variables)所生產的排列組合,即每個輸入都生產出一個不同的輸出。DT說明,這層涵義暗示了演算法對我們來說快速地成為自然的存在,與此同時,他展示了他手機的截圖,上面是一則「策展已完成」(Curation Complete)的通知,說明通過演算法,策展或許已經「自動化」(automated)了。但相較於自動化,DT認為,對於「運作」[1]更適切的描述應是「行政的」(administrative),如同傅柯1969年的著名講座所描述的[2]。策展人組織美感經驗的能力,不只是來自他們與藝術家的協商、對媒介的闡釋、以及為他們贏得聲譽的那些社交活動,同時也依賴那些與作者性(authorial)距離較遠的工作:負責藝術品搬運與佈置的人員、船運人員、畫廊工作者、工程技師、會計師⋯⋯簡言之,依賴官僚系統。儘管這些人們是不可或缺的,但他們無法聲稱自己具有作者身份,且即便是專業觀眾,也無法看到這些後端工作人員。但DT聲明,他不是想要大家關注策展中無趣的後端工作,而是透過這樣的對比提出一些問題:策展的運作是否在根本上是作者性的、而非官僚的?全球當代藝術的奇觀、以及出現了如策展學程的學科,都在在鼓勵我們做出策展與作者性的連結。因此,當今日的「獨立」策展人,不能「不」當個作者時,他們的「功能」(function)與傅柯所說的「作者功能」一致嗎?展覽需要公開標示出策展人的姓名,或是能以「作者不詳」的方式呈現?這些檢驗標準是放諸四海皆準的嗎?

為了回答這些問題,DT以1969年Harald Szeemann於伯恩藝術展廳(Kunsthalle Bern)的著名展覽[3]作為切入點。他提到,無論在當時或是現在,都沒有人懷疑他的作者性,這難道不是對參與他展覽的藝術家們的作者性的挑戰?當同年的傅柯講座挑戰了作者、這個啟蒙的主權主體(sovereign subject),獨立策展人在同樣歷史條件下的出現,也就不那麼令人意外了。但我們能否像傅柯所要求的一樣,將策展主體的創造性角色剝除,並把他視為一個叢結(complex)、及論述(discourse)的多重運作來加以分析?DT表示,因為亞洲策展運作的條件顯然不同於傅柯當時的歷史條件,因此他只能以概略的方式引述傅柯的準則(criteria),來檢視東南亞複雜的狀況。

註解

  1. ^ 此處DT用詞為functionary,亦有公務人員之意,呼應他之後對於行政與官僚系統的討論。
  2. ^ DT此處指的是《何謂作者》(What Is an Author?)。
  3. ^ 即《當態度成為形式》。
鄭大衛與回應人許芳慈策展人(左),進行討論與觀眾提問。©臺北市立美術館-圖片
鄭大衛與回應人許芳慈策展人(左),進行討論與觀眾提問。©臺北市立美術館

延續傅柯對作者的批判性思考,DT首先提出一個問題:策展人的合法地位是因其可被監督(policeable)而確立的嗎?他指出,當他如此提問時,這個問題已經具有具體的、地緣政治的相對性,因為策展的歷史是由特定的權力體系,通過諸如審查、法規、資助及學術指導等種種因素所形塑的。儘管在西方與其他地區,獨立策展人出現的時間點大略一致,但在亞洲的(後)獨裁政權下,審查曾經是、且依然是例行公事,儘管並不總是直接與國家相關。以近期的愛知三年展作為例子,儘管日本做為自由民主政體,「表現不自由展」卻因為持續收到狂熱愛國份子的恐怖襲擊威脅,而在開展三日後緊急閉展。DT指出,這些髒活(dirty work)不必然直接來自國家,而是外包給這些非官方的行動者。

而DT延伸傅柯的「挪用」(appropriation)概念,提出另外一個問題:策展人的工作成果是一種所有物(property)嗎?DT指出,儘管很少被檢視,一般來說這些工作成果是不可再製的(not reproducible)。他認為,策展人的工作體現了兩種作者身份(authorship)間的張力,一個屬於印刷術時代、另一個則是電子時代。一方面,伴隨著體驗經濟的復興及對獨特事件的追求,策展人與展覽、或說「計畫」(Project)的不可重複性緊密相關,而展覽或計畫等詞彙,總是暗示了策展活動在時間與地點上的特定性(specificity);但另一方面,正如所有成功的寫作一般,市場總是期待著重複。對某些策展人而言,這意味著把一個計劃的概念回收再利用到另一個計劃、或是持續與某一群藝術家合作。但無論是概念、或是藝術家們,在數位洪流中都是可共用的。因此,以傅柯的話來說,挪用別的策展人的「文本」(text)是容易的,但不一定能從中得利,因為策展不只關於文本,更與個人魅力相關。

透過以上兩個問題,DT想藉由傅柯意義下的作者概念,重新檢視以往對於策展人的預設:策展人/作者身份並非自動歸屬的,而是透過機構、行動者,以及社會中論述的運作與流通才得以被生產。而因為策展人/作者身份是被他所身處社會的論述所生產的,自然也就不存在普世性的作者身份以及「作者功能」。以傅柯的語彙來說,就是將分析的焦點從主體(具體的策展人)轉移到主體位置(position of subject),也就是使主體得以成形的機制。而策展人的具體形象,便是透過一連串的主體位置的重合而成。儘管有時並沒有形成一個具體的策展人形象,策展機制仍然組織與流通了論述。從而,無論是沒有策展人在策展、或是特意避開了策展的角色,策展功能都持續的運作。

提出對策展機制的傅柯式閱讀後,DT想要在個人的層次之外,拓寬東南亞的當代藝術史。其中一種可能的方式,是觀察那些運作了策展功能的團體、以及由藝術家策劃的藝術節與空間,DT認為這些事件是當代性的主要孵化器。但有趣的是,那些在90年代初期,由藝術家團體執行的跨國藝術節並不是被策展而成的,因為藝術家們都拒絕被指派為策展人。DT認為,從他傅柯式的觀點看來,這些團體的確運作了策展功能,他們只是拒絕策展人這個脫離、且對抗藝術家的形象。但他們所做的工作正是在其他地方由策展人進行的,透過這樣的方式,讓他們在那些年能夠在國家機構下保持自己的獨立性。但如果他們在當時便拒絕了策展人的頭銜,為何如今還要以「策展」來描述他們呢?DT表示,因為透過這樣的方式,我們能夠鬆動當今對於策展人角色的普世預設,透過不同的脈絡,懸置了任何將亞洲策展人與他們的全球/西方的模範重合的企圖,唯有如此,才有可能透過不同藝術世界的比較,生產出既在地又全球的當代性。

最後,DT回到了先前提到的策展國家。他指出,想像一種對於策展的批判歷史是相對容易的,但他的新加坡經驗提示了一條不同的取徑:當我們將焦點放在國家如何將策展人作為一種手段時,卻容易低估了國家自身具有的、難以抵抗的策展命令。他引述Boris Groys在討論史達林主義中,基進革命先鋒隊的要求作為例子:「藝術(應該)停止再現生命,並透過總體的美感—政治計畫開始轉化它們。」DT認為東南亞的極權主義實驗並沒有離開這個情境太遠,而類似的命令依然在回響。當我們越仔細觀察東南亞區域的現代藝術,就越能感受到策展活動其實一直都在,而且是在一個真正巨大的尺度下、以國族(Nation)之名在運作。DT展示了幾個例子:在菲律賓,由獨裁者馬可仕(Ferdinand Marcos)的妻子伊美黛(Imelda Marcos)所規劃的菲律賓文化中心;在柬埔寨,施亞努動員群眾的奇觀攝影、親攝的電影以及雕塑;以及印尼蘇卡諾對現代主義藝術的資助與收藏。儘管這些發生在60到70年代間後殖民國家的例子似乎已成往事,但DT強調,仍有一個地方還沒有放棄透過國家的美感—政治計畫、將整體社會轉型的烏托邦野心:那就是新加坡。

DT提醒我們,如果國族自身具有策展的力量,那麼,我們的歷史除了要將策展人視為國家的工具外,同時也要將國家本身視為固有的展覽機構。他認為,策展功能甚至可能成為東南亞政府的重要職責:在東南亞的國家締造過程中,透過政治中心吸收鄰國人口可能是最古老的習慣。但與此同時,這些政治中心對於世俗性所描繪的史詩般的願景,與今日雙年展中的世界主義相比也並不遜色。而考量到當代藝術的跨國性,我們太常假裝它是新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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