談到檔案(archive)、文件(document)與紀錄(documentary),陳泰松認為檔案與文件本身都涉及紀錄,是關於紀錄的某些載體,但檔案的處理在當今資訊時代的個人化趨勢下,其意義也需要被重新思考。以一個簡單的例子來說,我們通常會說:「把資料/文件拿過來」,但沒有人會說「把檔案拿過來」,其中的差異在於檔案是一種資訊控管,是鎖在、存放在特定的權力機構,或依附於政府的行政部門、治理設施機關內。